2月25日,市民马先生向记者反映,他的轿车停在路边,工地围栏倒了后把他的车砸坏了。
马先生说,24日,他把车停在了新村路路边,路边是一处工地,用围栏围着。19时许,他办完事准备开车离开,发现工地的围栏倒了,砸在了他的车上。
马先生走近一看,发现他的车被砸。因为他的车停得比较靠前,围栏倒了以后他的车支撑着围栏,所以前后的车辆都没有受损。
见自己的车被砸,马先生随即联系了工地负责人。当时,一名负责人说会给予赔付,但是第二天,另一名负责人却说,马先生把车停在路边,施工方没有责任。就这样,车被砸了以后,施工方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。
2月25日13时许,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了马先生。马先生的车停在路边,右侧后车门被砸得凹了进去。附近停放着很多车,路边没有禁停标志,工地的围栏也已经重新围好了。
“大家都在这里停车,路边没有黄线,不是禁停区域。”马先生说,事发路段不是禁停区域,且工地也没有放置安全警示牌。当时围栏里面堆了很多建材,围栏是被工地里的建材弄倒的。
马先生说,他只想修好自己的车,不会要求额外赔偿,但是现在工地的负责人一直不露面。15时许,记者联系到了一名姓胡的负责人,这名负责人说,他觉得施工方不应该负全责,是风刮倒了围栏。他现在在老家,工地没有开工,等他回来再协商解决。
就此,记者联系到青海卫方律师事务所卢全律师。卢律师解释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。因此,马先生有权向施工方要求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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