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省加强清明、“五一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
严禁一切野外用火
(田桂云 赵楠)3月29日,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清明、“五一”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清明、“五一”期间是我省春夏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紧要时期的关键时段,各地要严格落实封山禁火措施,完善防控体系,加大防控力度,充实基层护林员、加强巡查值守,及时增设临时性检查站,严禁火源进山入林,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
通知指出,我省派出9支督导组深入各地蹲点督导。各地要积极配合省级督查组开展工作,同时要结合实际,组织开展本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。实行森林草原督导检查连带责任制,对因督导检查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,一并追究连带责任。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警响应机制,密切关注火险预警信息和火险警报。遇有高度或极度危险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,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预警信息,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措施。要切实做到因险设防、因险而动,快速反应、科学应对;切实加强火情监测预警,充分发挥卫星监测、视频监控等精良技术优势,做到火灾监测全覆盖、无盲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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