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安平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》、《安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(街道)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以下政务服务事项自2020年8月19日起下放至各乡镇办理,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不再受理相关事项。请广大群众、企业按辖区到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办理。1、个体工商户注册、变更、注销登记2、农药经营许可3、生鲜乳收购站许可4、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5、木材运输证核发6、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7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8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9、乡村兽医登记许可10、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11、小餐饮登记证核发、延续12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、延续
安平县行政审批局
上一篇: 8月13日,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论述,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工作安排,研究加快推进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。